FCC部分收回了近期无人机和零件禁令
在消费者、服务提供商和无人机制造商的强烈反对下,FCC于2026年1月7日发布的DA 26-22公告中,部分撤销了对外国制造无人机及其零部件的全面禁令。
FCC的禁令基于2025年12月21日收到行政部门跨部门机构(包括多个国家安全机构)的国家安全决定,禁止所有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和无人机零部件进口到美国。法院认定,在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对美国国家安全以及美国人民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该国家安全决定认为,这类无人机及其关键部件应被列入FCC的“被保护[禁令]名单。除非“战争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向FCC作出具体判断,认为某一无人机或某一类无人机,或某个关键部件不构成此类风险。
国防部]随后对FCC作出回应:
“国防部(DoD)已确定,国防合同管理署(DCMA)蓝色无人机名单上的无人机及关键部件目前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该决定包括目前及至2027年1月1日被列入蓝色无人机名单中的无人机及关键组件。此外,截至2027年1月1日,国防部已认定,符合《美国采购标准》中'国产终端产品'的无人机及关键零部件,不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根据这一决定,FCC更新了禁令,将该无人机名单从其覆盖名单(禁令)中豁免,奇怪的是,该名单中也包括瑞士制造的无人机。
FCC还更新了禁令,豁免了这份无人机关键组件名单。
战争迷雾
无人机发动机和电池显然不被视为关键无人机部件(没有列出,至少在“国防部”方面,它们不是“关键无人机部件”),但云台、摄像头、数据传输设备、无线电和飞行控制装置似乎都带有这个标签。奇怪的是,除非在豁免列表中明确列出,否则GNSS模块会被列入覆盖名单。
话虽如此,以下是FCC在其2026年1月7日的“事实说明”中仍声称有监管权限的内容:
无人机关键组件:
就本判定而言,“无人机关键部件”一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无人机组件及任何相关软件:
数据传输设备
通信系统
飞行控制员
地面控制站与无人机控制员
导航系统
传感器与摄像头
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
电机
没有任何电机或电池被“战争部”(DoD)列入或包含在关键部件豁免名单中,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所有外国制造的发动机、电池和BMS都不被豁免?它们应该是——它们不携带信息,不能收集信息,也不能被恶意篡改以威胁美国或美国人民的安全。这似乎是超出了范围,不是吗?由此推断,“战争部”[国防部]似乎是这么认为的。
这些确实是无人机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但在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身安全保障的背景下,它们并不是关键组成部分。
使命召唤
FCC需要第三次更进一步,明确电池和电机不属于其监管范围。现在看来,“战争部”(国防部)必须对电机、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做出全面排除,明确将这些部件排除在外。
如果没有这一排除,一些国防采购专家会对因不可抗力而交付无电机、无电池无人机作为合同义务而交付时感到失望。
显然,设计界、无人机制造商和制造商的责任在于向“战争”/国防部请愿,要求他们振作起来,解决对美国的真实威胁,同时为无人机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商家和爱好者创造自由市场。渴望权力、扩张主义、能动的掠夺和恐吓煽动,无法为*所有人*维持力量、安全或安全。
这意味着要将FCC的硬件豁免名单逐步扩展到应有的水平:禁止带后门功能的硬件和可能侧载恶意外国应用和间谍代码的软件。听起来是时候让政府转向开源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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