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美韩多晶硅反倾销引关注

电源与新能源 时间:2013-08-09来源: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

  舆情综述

  商务部对美韩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布

  应国内多晶硅产业申请,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的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

  今年7月1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8号公告,公布对来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初裁认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决定自今年7月24日起,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征收保证金临时反倾销措施。裁决认定,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

  对美韩多晶硅“双反”的主要发起者,占据国内80%以上多晶硅产能的江苏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表示对结果感到欣慰,他认为此次初裁维护了民族产业的合法权益。

  7月19日,商务部又发布第49、50号公告,分别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0日;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0日。

  美国企业所征税率普遍高于韩国企业

  从公布的具体实施细则来看,美国企业所征税率普遍高于韩国企业。其中,美国的MEMC帕萨迪纳有限公司和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被征收53.7%的反倾销税。美国的REC和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将连同其他企业被征收57%的反倾销税。

关键词: 太阳能 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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